一國兩制研究中心

One Country Two Systems Research Institut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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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ype: OPINION
上周本欄提到的兩個問題——「軟對抗」和「遠對抗」——這兩個都是我們目前必須面對的大問題,兩個問題都需要嚴肅處理,但思路和應對方法卻是不一樣。
對於香港總體情况,在頒布《港區國安法》和完善選舉制度之後,已經完全變成另外一種情况。之前我們面對最大的挑戰,是反對派的顛覆奪權,而反對派背後還有外部力量。但在頒布港區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之後,反對派的奪權之路已經被完全堵死,他們背後的外部力量也心知肚明。

香港面對的威脅已經轉化

在新的政治環境及新的政治遊戲規則之下,反對派和他們背後的力量已經重新盤算,由「奪權」,或者起碼是「分權」的目標,改為「去兩制化」。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力量,正全力推動「去兩制化」,所以香港面對的最大威脅,已經由「受外部力量支持的內部反對力量」,轉化為直接面對的「西方外部力量」。
筆者之前列舉過的例子,包括外國評級機構不斷下調香港的總體評級,以至取消對香港經濟體的單獨評級,再到美國參議院推動立法取消香港駐美經貿辦事處的特殊待遇,所有行動都是以推動「去兩制化」而來。現時搞的取消香港經貿辦事處特殊待遇,只是其中一個小動作,從實際作用而言,對香港在美國推動經貿活動,實際的影響並不太大,香港仍可以成立商業註冊公司來做經貿推廣工作;加強貿易發展局駐美新辦事處的職能,也是另外一個補救辦法。
美國參議院行動的最大傷害性,是美國擺明的「政治姿態」,這表明「去兩制化」的行動正加速推進。如果美國的行動持續下去,對香港的經貿發展一定有負面影響;而對香港最大的挑戰,必定是來自香港的外部環境。所謂「遠對抗」,就是在外部環境構成的一個負面力量。
對於外部環境的「遠對抗」,將會是長期存在的威脅,而且香港是處於一個被動的情况,我們只能思考如何應對這些外部的負面力量,但卻沒有主動權。惟對於「軟對抗」,就是我們香港內部的事情,由特區政府以至香港其他民間團體,都可以盡其一分之力。在面對這些揮之不去的「軟對抗」時,我們首先就要認識到「什麼是軟對抗?」、「軟對抗是什麼?」,這是我們必須自己搞清楚的問題。

倘視善意建言為軟對抗 將釀難以估計破壞傷害

上周本欄提出有關「軟對抗」的兩個問題:一是「軟對抗」是不是對抗;二是「軟對抗」所針對的對象是什麼。第一條問題,已經在上周本欄簡單討論過;至於第二條問題,其內涵本質也必須搞清楚。
大家都會同意,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,所以任何事情,總會意見紛陳。「派錢」本來是皆大歡喜的事情;但在香港,「派不派」、「派多少」、「如何派」都可以有不同意見,甚至爭持不下。其他政策事情,更難有一致共識。在這種意見紛陳的客觀現實環境之下,不同意見是一定存在。那意見上的對立,是否就構成「對抗」,又或者是「軟對抗」的一種?
所以我們在討論「軟對抗」這個命題前,必須小心定義——什麼是「對抗」;什麼是「軟對抗」;與特區政府立場持不同意見,是不是「軟對抗」;跟香港主流民意不一樣,又是不是「軟對抗」?
香港其中一個核心價值就是「言論自由」。當然,反對派曾經利用「言論自由」作為幌子,去包裝他們的顛覆奪權行為。但在這些顛覆奪權行為之外,還有許多由內心,甚至是良心出發的不同觀念、不同意見。這些善意的建言,一旦被劃為等同於「軟對抗」,那就會造成難以估計的破壞和傷害。
個人在一個網上群組看過一些留言,認為一些對香港目前經濟,尤其是餐飲零售惡劣經營環境的報道,都視為「軟對抗」的一種。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做法。如果按照這個邏輯發展下去,任何壞消息的報道、評論及分析,都有可能被視為「軟對抗」!
有關「組織理論」的研究都提出過一個觀點,就是任何「組織」誕生之後,都會有其自己的「生命力」;當這些「生命力」出現之後,創立其「組織」的人都不能完全管控。這個理論,其實可以同時適用於新的「概念」:一個「概念」誕生之後,群眾都可以加入討論和應用,在應用過程中都賦予這個「概念」新的元素、新的意念。所以在「軟對抗」這個概念誕生之後,大家都可以應用;經過長時間的應用,「軟對抗」就有了它的新內涵、新含義,也不是在最初提出的人士可以管控得了。

要達至最大內部團結 勿製造無謂內部矛盾

個人對當下形勢的判斷,對香港最大的威脅,還是來自美國、西方的「去兩制化」。要應對這個外來的挑戰,首先就是要「內部團結」。只有內部作最大程度的團結,才可以應付最大的外部威脅。歷史告訴我們的教訓,就是一個城堡被攻破的最大危機,就是城堡的內部。
要做最大的內部團結,就不要製造無謂的內部矛盾。濫用「軟對抗」,就是製造內部矛盾的肇端。
(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