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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Type: OPINION
立法會選舉開始提名,在完善選舉辦法之後,立法會選舉基本上已經是一場全新的遊戲。因為整個香港政治格局已經重新整理,許多過去是中央政府一忍再忍的事情,當下已經不再容忍。在一個全新政治格局底下,我們過去用的一些政治術語,其實已經不合時宜,有需要重新定義,否則往後的討論就只會愈講愈糊塗。
新格局下 參與香港政治架構者皆建制派
在周二《明報》「聞風筆動」專欄,其標題是「非建制入閘參選 建制憂或現暗湧」。題中所謂非建制與建制的用語,其實仍然沿用完善選舉辦法之前的政治格局的用法。在一般的政治體制內,所有參與憲法框架下政治架構的人士,都應該被視為「建制派」。當然,建制派之內,仍然可以用不同概念或標準去細分,例如執政黨和在野黨、主流派和非主流派等等。但香港回歸過程有其獨特政治歷程,部分和北京中央政府處於政治對立的政治人物,一些甚至不贊成回歸祖國、不認同國家政治體制的人士,仍然可以進入回歸之後的立法機關,參與回歸之後香港特區的政治工作。這種現實的存在,就是建基於中央政府的容忍,中央政府的「容忍」,可以有多方面的解釋,首先是尊重香港的獨有歷史及其發展過程,另外是相信時間可以洗刷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,繼而收窄「建制內有反建制成分」這個政治矛盾。但「建制內有反建制成分」這矛盾不但沒有「日漸改善」,反而「日益惡化」,甚至這些「反建制成分」擴張到可以顛覆整個香港特區的建制,這也是反對派策動「35+」工程作為變天奪權的起點,結果就換來北京中央政府的連環出擊。
所以過去所謂「建制」,是指建制內支持建制的政治力量,而反對派,又或者泛民主派,就是建制內的反對建制力量。而這些身處建制而又反對建制的政治力量,是倚靠中央政府容忍而生存了20多年。但隨着完善選舉制度之後,既有第五界別篩選,又有資格審查把關,在「愛國者治港」的大原則之下,非愛國者已經被拒諸選舉門外,那些反對建制分子已經再無法進入建制,非愛國者就一定無法進入議會。沿着這個思路,不用說是當選,就算是能夠取得提名資格的人士,都肯定不再是以前反對派,又或者泛民所構成的非建制分子。
所以在新的政治格局下,所有參與香港政治架構的人士,都是建制派。他們過去可能有不同的政治背景和歷史,但放在目前新的政治格局下,他們都清清楚楚表態,對愛國者治港的大原則表示支持,也參與這個政治遊戲,再把他們標籤為非建制派,並不合適。
「要有競爭」是完全正確的大原則
把一些概念釐清之後,大家可能更關心立法會選舉的過程和結果。媒體過去一直報道,中央希望在今次立法會選舉有競爭性。對此,個人表示絕對贊同。因為今次立法會選舉的結果,是代表了完善選舉制度之後的嶄新政治面貌。無論辦法如何完善,一般市民都只會關心最後的「產品」。產品優良,才能確證產生辦法和過程完善,反之,就一切徒然。如何保證最後產品的質素,最終的責任固然是落在1500 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(部分席位出缺),但選舉過程就一定要有競爭,甚至相當高度的競爭。在提名和審查的雙保險制度下,相當高度競爭的風險完全可控,代價也完全可付。所以中央政府過去一直強調的「要有競爭」,是完全正確的大原則。
但日前看到一些媒體的政治報道,其原文如下:「40席選委界別,據聞為了加強競爭,最初曾考慮容許60 人入閘參選,但最後減至約50 人落場角逐。在該界別中,參選者包括國父孫中山姪孫孫偉勇;經常於中方嫡系報章撰文的內地商人屠海鳴,以及蘭桂坊集團主席盛智文」;「綜合政界消息,今次選委會界約有五十至六十人爭取參選,有建制估計選舉模式會有部分參選人成為獲祝福的『核心內圍』,包括部份轉到選委會的現任議員或政黨高層,其他參選人則需透過『良性競爭』、『自由搏擊』」。個人不知這消息的準確程度如何,但字裏行間,部分論述就明顯存在矛盾。其中有兩句就更令人難以明白,參選名額由60名降到50名,是為了提高其競爭性,此話怎解?我用一般人的邏輯思維,就百思不得其解。
選委界別「核心內圍」宜精不宜濫
對於這些消息,個人當然希望是以訛傳訛的路邊社消息,要確保有競爭,參選名額就算不是愈多愈好,但60人一定遠比50人好,甚至適量再提升一點,去到70 人也無所謂,反正都在可控範圍。至於所謂「核心內圍」,大概就是指所謂核心名單。個人不知道其存在的真確性,又或者是否只有一張核心名單,抑或不同組織,都有自己心水的核心名單。但就算因為種種原因,而真的有一張權威的核心名單存在,這名單都是宜短不宜長,宜精不宜濫。如果這張核心名單長達30名,那就佔了名額的75%,到時就變成參選者都爭着鑽入核心名單之列,有點本末倒置了!
(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