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nuary 8, 2015
約於2013年8月8日《壹週刊》及其主編李志豪出版載有誹謗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的陳述(“該等誹謗陳述”)的該週刊第1222期及/或導致其出版。
本中心因此入稟高等法院控告《壹週刊》及李志豪誹謗。
2014年9月17日《壹週刊》及李志豪作出附帶條款付款,本中心亦在期後接受了該附帶條款付款。接受該附帶條款付款後,本中心有權獲得在此訴訟產生的所有訟費。
2015年1月8日經法庭批准, 本中心在公開法庭作出陳述,聲明該等誹謗陳述完全不實、是虛假及惡意發佈的,並損害了中心的名聲及/或良好的信譽。